【已存在疾病醫保】帶病投保必看!高端醫保包唔包已知已有疾病?

在選購醫療保險時,不少香港人都會擔心自己曾經患病或正在服藥,會否不獲保險公司承保。到底市場上有沒有專門保障「已存在疾病」的高端醫療保險?對於已經確診的慢性疾病,保險公司又會如何處理?本文為你詳細拆解自願醫保(VHIS)及高端醫保的核保原則,助你了解帶病投保的選項與注意事項。

什麼是「已存在疾病」?認清已知與未知已有疾病

「已存在疾病」是指在投保前已經出現的病徵、已確診的疾病或正在接受治療的傷病。醫保一般會將其分為「未知」及「已知」兩大類,兩者的保障範圍及核保處理方式大有不同。

根據香港保險業監管局及自願醫保計劃的框架,我們可以將投保前的醫療狀況作以下分類:

  • 定義「已存在疾病」(Pre-existing conditions):在保單生效前,受保人已經存在或出現病狀的傷患和疾病,不論是先天或後天出現,及被確診與否。
  • 未知已有疾病(Unknown pre-existing conditions):受保人在投保時已經存在,但當時並未察覺、未有明顯病徵,也未曾尋求醫療建議或確診的潛伏疾病。
  • 已知已有疾病(Known pre-existing conditions):投保前已經確診、有明顯病徵、正接受治療或曾尋求醫生醫療建議的疾病,例如常見的高血壓、糖尿病、哮喘或曾進行的手術。

自願醫保 (VHIS) 包唔包已存在疾病?

自願醫保(VHIS)的特點是必定涵蓋「未知已有疾病」,並設有清晰的等候期賠償比例;但對於「已知已有疾病」,標準計劃一般將其列為不保事項,除非經個別核保後獲批。

  • 保障「未知已有疾病」:自願醫保的一大特色是涵蓋投保時未知的已有疾病。這類保障設有過渡期:通常首年不獲賠償(0%),第二年可獲合資格費用的 25% 賠償,第三年 50%,而第四年起可獲 100% 全面賠償。以 Bowtie 自願醫保為例,只要投保時確實不知情,將來確診的潛伏疾病亦可按此條款獲賠償。
  • 不保「已知已有疾病」:若投保前已經確診或有明顯病徵,在標準自願醫保計劃下,這些「已知」疾病一般會直接被列為不保事項。不過,保險公司會根據投保人的具體健康狀況作個別評估,部分情況下有可能獲有條件承保。

高端醫療保險如何處理「已知已有疾病」?

當你帶病投保高端醫療保險時,保險公司會根據你的病歷及風險,作出 4 種不同的核保結果,包括標準保費接納、徵收附加保費、設立個別不保事項或拒保。

  1. 標準保費接納:如果該「已知已有疾病」的病情非常輕微,且已完全康復(例如多年前曾進行輕微盲腸炎手術並無後遺症),保險公司通常會以標準保費全面承保。
  2. 徵收附加保費 (Loading):保險公司願意承保該已有疾病,但由於潛在風險較高,投保人需要繳交較高的保費。舉例來說,在投保 Bowtie Pink 高端自願醫保計劃時,若患有受控的高血壓,經核保後有機會只需加收附加保費,便可令該疾病及其併發症同獲保障。
  3. 設立個別不保事項 (Case-based Exclusion):若風險無法單靠加費彌補,保險公司會將該特定疾病及其併發症列為不受保範圍,但受保人日後患上的其他全新疾病仍可獲得保障。
  4. 拒保 (Decline):若病情嚴重或復發風險極高(如晚期癌症、嚴重心臟病),超出了保險公司的承保能力,保險公司最終可能會拒絕承保。

市場上有「專門」保障已知已有疾病的高端醫保嗎?

目前香港市場上並沒有「專門只為保障已有嚴重疾病」而設的純高端醫療保險,因為這違背了保險分擔未知風險的原則。不過,針對某些常見慢性病或康復者,市場上仍有合適的替代方案。

  • 事實釐清:保險的核心原則是分擔未知的風險。如果市場上出現一款「專門只為保障已知嚴重疾病」的醫療保險,將會吸引大量急需索償的患者投保,導致保費風險池失衡,因此這類純醫療保險並不存在。
  • 替代方案一:針對特定慢性病的專屬計劃:針對部分長期病(如糖尿病、三高),市面上有特定承保指引的專屬醫療計劃。這類產品的核保相對寬鬆,但可能會設立特定的等候期或自負額(Deductible)。
  • 替代方案二:特定康復者專屬保障:部分保險公司會針對癌症康復者推出專屬的防癌醫療險,或者在特定推廣期內提供「核保放寬」活動,讓曾患病人士較易獲批保單。
  • 結論:若患有已知已有疾病,仍絕對可以申請高端醫保。投保人應透過個案核保(Case-by-case underwriting)來爭取最有利的條件,例如寧願接受附加保費,以換取該疾病日後的龐大醫療費用保障。

帶病投保 4 大實用貼士

要提升帶病投保的成功率並獲得最佳條款,投保人應堅守最高誠信如實申報,並善用預先核保服務及貨比三家。

  • 最高誠信如實申報:保險合約建基於「最高誠信」原則。投保時必須主動如實申報所有重要病歷及健康狀況。切勿隱瞞,否則日後索償很可能會被拒絕,甚至保單會被判定無效。
  • 善用預先核保服務 (Pre-underwriting):在正式簽署保單及繳交保費前,可先讓保險公司評估病歷。這樣可以提早了解保險公司會否加費、設立不保事項或拒保,免卻不必要的期望落差。
  • 貨比三家:每間保險公司的核保準則及風險胃納都不盡相同。A 公司可能對某種疾病拒保,但 B 公司可能只需加費即可承保。多作比較有助找到最適合自己的條款。
  • 考慮團體醫療保險:一般具規模的公司團體醫療保險通常沒有「投保前已有病症」的豁免條款,入職前已有的疾病亦可受保。帶病者應盡量善用這項公司福利作為強大後盾。

常見問題

投保時隱瞞已知已有疾病會有什麼後果?

保險合約建基於「最高誠信」原則。如果投保時隱瞞已知已有疾病,保險公司有權以沒有披露「重要事實」為由,拒絕日後的索償申請,甚至直接取消保單並猶如保單從未存在過一樣處理。

自願醫保的「未知已有疾病」等候期是多久?

自願醫保標準計劃對「未知已有疾病」設有三年過渡期。保單生效首年不獲賠償,第二年可獲合資格費用的 25% 賠償,第三年為 50%,而從第四年起即可獲 100% 全數賠償。

公司醫療保險會涵蓋已存在疾病嗎?

一般具規模的公司團體醫療保險(Group Medical)通常會豁免「已存在疾病」的限制條款,意味著即使你在入職前已患有特定疾病,相關的合資格醫療開支仍可按保單上限獲得賠償。

高血壓或糖尿病患者可以投保自願醫保嗎?

可以嘗試投保。視乎病情的控制情況,保險公司可能會透過個案核保,以徵收附加保費(Loading)或設立個別不保事項(Exclusion)的方式來承保。只要病情穩定受控,仍有機會獲得保障。

資料來源

  1. ia.org.hk
  2. ia.org.h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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